【中央社/台北十二日電】 2007.04.12 07:19 pm


今天多家媒體刊出高雄壽山動物園鱷魚咬斷人手臂事件血腥照片;
兒少團體今天表示,如此血淋淋的照片,
不要說兒童、青少年看了會受驚嚇,大人們看到也不舒服;
希望兒少法能通過修法,規範新聞報紙納入分級管理。

對於這些媒體的作法,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秘書長葉大華說,
相信不論大人或小朋友,看到暴力、血腥畫面感到不舒服的情況是類似的。

她說,依據現行兒童及少年福利法,若對當事人不當傷害、身心發展受到影響,
是可以處罰加害人的;然而,依目前情況,必須提出具體事實,似乎並不容易。

兒童福利聯盟執行長王育敏也表示,若真有家長出來舉證,
依目前法律可能罰到通路商,也就是販售報紙的便利商店等處;
這和販售菸酒情況不同,但吊詭的是受處罰者相同。

王育敏指出,如果新聞媒體無法自律,應有適度的他律,也就是修法,
將新聞報紙類也涵括在出版品分級辦法中管理,避免兒童少年受到傷害。

另外,對於被報導的當事人,葉大華指出,媒體應尊重當事人及其家人的感受。

【2007/04/12 中央社】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Sharemysoul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