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晚報/記者熊迺祺、徐如宜、張念慈/連線報導】 2007.01.16 03:08 pm


高雄地區某私立高中蕭姓導師連續猥褻、性侵班上一名女學生,
並訂30項「約定事項」註明不同猥褻價格,
高雄地檢署昨天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等罪起訴他並求刑12年,
移審後法官裁定30萬元交保,由於當時記者群聚,
他家屬雖趕到地檢署,但不敢出面具保,蕭姓老師還押看守所。

高雄地方法院人員說,至昨晚9時蕭姓老師的家屬仍未出面,
法官裁定將蕭還押,蕭若想獲交保,必須由家屬再遞狀聲請。

人本教育基金會高雄分會輔導老師陳素惠表示,
學生屬於相對弱勢的一方,遭欺壓時常不敢聲張,
此時要靠家人或朋友觀察。
如果學生開始出現反常的舉動,可能就是一種求救訊息。
她也呼籲所有的老師或家長如果發覺其他的教師有失格、
或不適當的舉動時,應該請學校注意。
也許就可以在事情發生之前及時阻止。

本案今天在網路上引起熱烈討論,
有網友甚至氣憤的說「真是人渣!敗類老師!」
「直接判他閹割好了!」

在ppt討論區中,蕭姓老師任教的學校學生則群情激憤
「這件事情發生的時候,我剛好還在學校,那時候,
還疑惑著為什麼蕭老頭要走。
沒想到,他居然是這種人!不過這樣也好,走了一個廢渣!」

在聯合新聞網討論區中,網友8mile表示,
「判閹割好ㄌ!」網友「原住民覺醒」則認為,
「聽新聞,還以為是年輕小毛頭,挖咧,57 歲了還亂搞?
我看他若有孩子,也差不多這麼大,可能更大!怎麼做得出這種事情?。」

有網友則在網路上爆料「這種事情很常見,
我同學就看到他們隔壁班的導師把班上女生帶回家,
那個女生後來還自己跟同學說他們發生關係。」

57歲蕭姓男子原在某官校任教,
退休後於前年9月擔任高雄某私立高中2年級導師時,
經常要一名女生到視聽教室,趁機撫摸,並自訂「約定事項」,
詳列各種性交易方式及價碼,包括「陪看A片不動手1千元」、
「陪看A片並可觸摸身體2千元」、「舌吻、摸奶、口交各5千元」、
「第1次做愛2萬元、第2次1萬元」等,
事後都拿錢給女學生,若遇女學生不從,
即威脅「學業成績是我打」,令女學生不敢抗拒。

女學生不堪欺壓,告訴學校護理老師,全案才爆發。

【2007/01/16 聯合晚報】

Jackie:「的確是敗類!!!混帳東西!!!閹掉他啦!!!不然把他關到同性戀的監獄,
讓他享受一下他要的"快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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