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官查出蕭淑慎等七名藝人吸毒,他們將分別被強制到附設在看守所的勒戒舍房,進行至少四十天的觀察勒戒,猶如被羈押犯人。
記者陳正興/攝影

庹宗康等七藝人驗出吸食毒品,
依程序明年二月可能就得進行觀察勒戒。
在勒戒期間,所受的待遇和一般刑案羈押被告大致相同,而且不論是男或女都必須檢查私密處,明星藝人的尊嚴得擺一邊。

所方人員透露,女性收容人因為生理構造問題,
入所時須受「侵入性檢查」,
檢查有無夾帶違禁品;
當時藝人吳安雅觀察勒戒結束後曾抨擊北所不人道,
可能與此有關。

台北看守所昨天對媒體公開觀察勒戒收容人入所程序。
所方表示,
新入所的收容人必須經過編號、檢查身體、個人物品保管等程序後,
才進入仁一、仁二舍觀察勒戒;
觀勒者的個人編號均為「4XXX」,
在這裡「沒有自己的名字」,點名、稱呼都是叫編號。

所方指出,「檢身」檢查項目有內外傷、紋身及身體可能夾帶物品的部位,必須脫光檢查,
下體及肛門也是檢查項目之一——男性收容人檢查肛門時,收容人必須彎腰自行扒開肛門乾咳數聲,
若肛門有夾帶物品,就會因而「吐出」。

女性收容人除比照男性外,
下體檢查須女管理員進行「侵入性檢查」,
了解有無利用下體夾帶物品。
所方坦承,此舉確實會使女收容人感到不自在,
但規定如此也不得不為,因此蕭淑慎將來入所,
也會受到這類待遇。

雖然觀察勒戒者都集中關在仁舍,
但身分特殊或受保護者,會被另行移到孝舍收容;
當初蘇永康就因藝人身分而關在孝舍收容。

北所副所長巫滿盈表示,目前觀察勒戒起碼要關四十天以上,再作醫療評估,將是否有繼續施用毒品傾向報告書送地檢署,也會提供抵癮藥物紓解毒品成癮者的戒斷症狀;
有混用毒品情況的觀察勒戒者,較容易被認定有繼續施用傾向,觀察勒戒後的強制戒治比例高。

 

【2006/12/20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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