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陳金松、黃福其/台北報導】 2007.01.04 03:18 am


為期三天的交通大執法昨天結束,至昨天下午四時為止,
共舉發六大違規六萬兩千多件;其中光抓闖紅燈就五萬七千多件,
罰鍰保守估計突破一億元。為免員警猛開交通罰單搶績效,
警政署昨天決定取消此專案任何形式的績效評比,並不得有額外獎金。

交通大執法昨天在立院內政委員會引起藍綠立委強烈質疑,
譏評警察像作賊般偷拍、當狗仔。內政部長李逸洋拒絕接受「偷」、
「狗仔」字眼,反批是汙名化,並保證今年車禍死亡至少減五百人,
否則願負政治責任。

高達九成二的取締件數都是闖紅燈,
警政署交通組也要求各縣市警局立即清查轄內告發闖紅燈最多的五個路口,
三天內協調交通工程單位檢討燈號設置位置、秒差周期等是否合理,
回報警政署進行改善。在改善獲警政署認可之前,這些路口一律暫緩取締。

警政署交通組長何國榮說,闖紅燈雖是惡性交通違規,
但絕不能在有交通陷阱的路口執法,以免民怨。如南投縣中山路、
信義路口台灣地理中心碑前的丁字路口,警方兩個小時就抓逾百件闖紅燈,
號誌設置明顯有缺失,他將要求撤銷大執法期間告發罰單,並立即改善。

交通組調查發現,部分縣市在專案期間自訂浮濫獎勵制度,
變相鼓勵員警開單,如台北市規定取締五件闖紅燈就記嘉獎一次,
是平常的十倍;桃園縣則自訂團體績效評比,績優單位可獲額外敘獎。
警政署認為這種讓民眾質疑警察搶錢搶績效現象,一律禁止。

【記者陳燕模/台北縣報導】

國道公路警察局第三天交通大執法,
共告發五百六十三件酒後駕車等重大交通違規,這回以行駛路肩兩百七十七件居多。

【2007/01/04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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