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潘柏麟/屏東報導】 2007.01.04 04:12 am


環保署南區督察大隊稽查人員,昨天查獲嫌犯盧昭辰、
楊維昌將刺鼻有毒化學廢棄物回填屏東市海豐地區一處空魚池,
兩名嫌犯經警方偵訊後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移送屏東地檢署偵辦,
稽查員將廢棄物採樣送驗,檢測是否含有毒重金屬,
一星期後可知結果。

南區督察大隊會同環保警察隊第二中隊員警,
從高雄縣大寮鄉大坪頂跟監載運疑似有毒化學廢棄物的的貨車,
司機楊維昌(27歲)運到屏東市忠孝路和瑞光路口,
即台三線旁一處空魚池旁,由現場的負責人盧昭辰(32歲)指揮,
將白色粉末有刺鼻化學味道的廢棄物傾倒在魚池。

盧昭辰說,魚池是林姓地主所有,並和他的楊姓老闆訂約,
以75萬元回填約四分地的魚池,他負責聯絡貨車載送土方。
司機楊維昌說,他不知道土方是有害物質,李姓老闆叫他負責運送,
他只是司機,共載了6車、每車約14立方,合計84立方的回填土。

盧昭辰說,每車填土約14、15立方,要價200元,
和雜土價格行情一樣,大坪頂有很多人去載土回填,不知是否為有毒物質。

楊維昌、盧昭辰兩人移送地檢署由檢察官複訊後,
楊以10萬元、盧20萬元獲得交保。由於楊、盧兩人僅是受雇者,
警方將傳訊林地主及幕後的楊姓、李姓兩名負責人到案說明。

【2007/01/04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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