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地方中心記者/連線報導】 2006.12.31 04:16 am


家住高雄縣的王先生,日前因趕著送貨「不小心」紅燈右轉,
被躲在一旁的警察攔下開單,一天的收入泡湯。
他咬牙切齒地說,警察盡可大方取締,不必躲在角落「扮狗仔」。

對於隱藏性執法,一般民眾反應很直接,就是政府又要「搶錢」了。
高雄縣仁武鄉五和村長許有長對這種「偷拍」的執法方式,
毫不掩飾他的不屑,他說這簡直是「賊不像賊,土匪不像土匪」,擺明就是要錢。

桃園縣的林老闆說,他不反對警察取締違規,但取締非得用躲的嗎?
這個「隱藏性」其實就是「偷偷摸摸」的同義字,讓他看了火冒三丈。

宜蘭縣張先生說,叫警察躲在角落取締,害警察尊嚴掃地。
政府不敢向企業課稅,只會找老百姓開刀,老百姓真的很可憐。

部分基層員警對這項執法也有異音。
高雄市一名王姓警員說,他聽到交通大執法,直覺就是政府又要「斂財」,
他強調違規事件並非始自今日,突然要實施隱藏執法,不是增加稅收是什麼?

另一名陳姓警員也說,隱藏性執法有點像「小偷」,
要駕駛人守法,為何非得躲起來?害得他們經常得面對民眾的抱怨。

多數警官,則持肯定態度。
高雄市謝姓警官就說,隱藏式執法應該算是取締的技巧,
若隱藏式執法不算數,那一般民眾檢舉或告發算不算數?
只要提供的影片能證明具體違規事項就應處罰,而且守法的人根本不用怕。

礁溪警分局警員呂適宇也贊成這項執法方式,
因為駕駛人不知道何時、何處有警察,會更加遵守交通規則,
而警察也不必編排很多交通執行勤務,反而節省警力。

也有民眾贊成這項措施。新竹縣一家行銷公司主管陳翠萍,
就對隱藏性執法十分肯定,她表示自己開車時,
常被一些蛇行、超速、闖紅燈的車嚇壞了,
她除了暗暗詛咒這些人收到紅單,根本無計可施。
隱藏性執行實施後,應該可以消消這些「馬路野狼」的氣焰。

【2006/12/31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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