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晚報/記者王正寧/台北報導】 2006.12.26 03:02 pm


交通部次長何煖軒上午證實,營運核准通知昨天傍晚已經送交高鐵公司,
至於何時正式通車則由高鐵自行決定。在眾所關切的死傷保險部分,
他說,因為定位為鐵路,所以標準是依鐵路法規定,
但會比台鐵再高六、七十萬元。

國民黨立院黨團要求,先由陳水扁總統與公務人員先行試乘半車,
如果確定沒問題再開放全面營運,
對於立委質問高鐵局願不願意向總統推薦搭乘,
局長吳福祥反而是支吾其詞,不正面反覆。

儘管已經核准通車,但立委對於高鐵仍有相當質疑。
立委賴士葆就批評,這是履勘委員出題目,交通部改考卷,
33項缺失誰來保證改善?他說,
國外都是先放水測試至少半年才讓民眾搭乘,
台灣卻是把消費者當白老鼠,根本是草菅人命,
原因就是為了行政院長蘇貞昌的2008選總統在做業績。

立委侯彩鳳也諷刺地說,現在很多人在打聽保險理賠金是多少,
如果金額夠高,為了拚「子女就業基金」,他們願意搭乘高鐵。
立委林滄敏也要求從公務人員開始,包括總統先搭乘半年,
如果確定沒有問題,再開放給民眾搭乘,
同時票價和誤點一小時才賠償的標準也應更嚴格。侯彩鳳也說,
如果陳水扁搬到高雄,她願意陪阿扁每天坐高鐵上下班。

對於立委質疑最後沒有經過履勘委員同意就通車,何煖軒解釋,
履勘委員的意見就是交通部本於權責查核,
而33項疏失的改善成果一定會儘快上網公告,接受各界檢驗,
他強調,一定會負起所有責任。

至於票價和誤點賠償問題,何煖軒表示,新幹線的準點率確實很高,
但只有西班牙的AVE才有做到誤點5分鐘退費,而票價問題他說,
這部分交通部還未核准,就要也是認為有下修的空間,
會和高鐵再好好談談,而保險部分,他說,因為定位為鐵路,
所以標準是依鐵路法規定,但會比台鐵高六、七十萬元。

【記者謝蕙蓮/台北報導】

台灣高鐵公司昨天取得營運許可,近日內就要正式賣票試營運。
據指出,台高公司已經和國泰、新光、
富邦三家保險公司投保綜合責任險,單一事故投保上限是3億美金,
相當於新台幣97億元。

相關人員表示,單一事故理賠金包含人員、車體、
軌道及其他相關損害賠償,
一旦發生事故承保公司會依照實際狀況核算理賠金額,
不一定依照投保上限理賠,也不能用上限去換算每一個個人的理賠金。
台高公司和保險公司目前是一年一約,保險契約期滿會重新檢討。

台高公司副總賈先德表示,台高公司和保險公司簽有商業保密條款,
投保金額及個人理賠金都不能公布。但他強調,一旦發生意外事故,
死亡理賠金「一定遠高於」現行法律規定的250萬元。

根據現行的「鐵路行車及其他事故損害賠償暨補助費發給辦法」,
鐵路意外事故的賠償標準為:死亡250萬元、重傷140 萬元、
非重傷最高40萬元。

交通部官員表示,上述標準是鐵路法和相關子法規定必須強制投保的責任險,
是最基本、最低的理賠金。受害者或家屬如果對這個賠償標準不能接受,
還可以循求民法賠償,而交通業者的事故理賠,通常也會高於法律最低標準。

對於外界質疑高鐵行車速度和票價都遠高於台鐵,事故賠償標準卻比照台鐵。
交通部官員強調,高鐵屬於在軌道上運行的鐵路交通運輸業,
只要台高公司符合法律規定,交通部不可能不同意。

【2006/12/26 聯合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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