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埔里「驚世媳婦」林于如,連續殺害母親、婆婆後,又謀殺親夫詐領保險金;
她殺害兩名長輩被判兩個無期徒刑確定,
最高法院昨天再針對她殺夫部分判處死刑定讞,成為廿三年來首例女死囚,
累計目前有五十一名死刑犯待槍決。
律師曾主張,林于如智能不足,不應判死刑;但最高法院參考草屯療養院鑑定,
認為林于如仍有辨識行為的能力。
最高法院認為,林于如殺害丈夫是「第三次殺人」,她「臨崖猶不勒馬」,
惡性重大,為國法、天理難容,已無教化可能。
廿七歲的林于如高職畢業,經營臭豆腐製作批發,長期簽賭六合彩;
她為了詐領保險金,陸續幫親生母親、婆婆及丈夫買二千多萬元保險,
從二○○八年十一月起,八個多月內接連謀害母親、婆婆及丈夫,
企圖詐領保險金。
判決指出,林于如的丈夫劉宇航,二○○九年六月廿五日凌晨,上吐下瀉就醫;
她將安眠藥、抗憂鬱藥磨粉摻入農藥中,趁護士不在,
以針筒抽出農藥注射到丈夫點滴內旋即離去。
護士發現劉的點滴變色,向醫師報告後換掉點滴,
並將劉的床位換到護理站旁邊,劉倖免於死。
林于如返回醫院,發現丈夫沒死,質問護士為何移動床位,要求住進單人病房,
遭醫院拒絕。她為達殺人詐保目的,再趁護士忙碌,背對著護理站重施故技;
她將農藥注射到點滴中時,又被護士發現,匆忙抽走針筒逃逸。
同年七月十七日,劉宇航又因頭暈腹瀉到醫院急診,院方要求住院觀察;
林于如安排丈夫轉入單人病房,將甲醇酒精注入點滴,
見丈夫非常虛弱才報告護士,並藉口回家洗澡離開,她丈夫不久後就死亡。
林于如在丈夫死後,急著向保險公司催促理賠,
並四次向南投地檢署聲請、陳情趕快核發死亡證明書,以便辦理保險。
【2013/06/14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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