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陳景寶/屏東縣報導】 2006.12.21 03:08 am


屏東市一名國小六年級男生強抱女生,因同學起鬨,
還撫摸女生胸部,事後恐嚇被害人「要殺死妳全家」,
女生家屬昨天要求學校安排男生轉校,否則提出告訴;
男生家長已同意轉校。

被害人的父親等人昨天到校理論。家長說,
前天下午學校舉行運動會會前賽,就讀小四的女兒與同班兩位女生在操場,
這名小六男生突然趨前,不由分說搶走其中一人外套,女兒上前幫忙搶回來。

在男同學起鬨聲中,這名小六男生突然由背後強抱他女兒,
接著撫摸胸部,他女兒掙扎並求饒,對方繼續動手使壞,
直到代課老師聞訊趕到,闖禍的男生與同學才一哄而散。
學校輔導室稍後約談被害人等,並作相關心理輔導。

被害人的阿嬤說,當天下午放學後,這名小六男生由同學帶路,
到住家社區大樓下按鈴,見孫女下樓時問說:
「妳剛才在輔導室寫什麼?」孫女答:「沒什麼,寫一些感想而已。」

小六男生恐嚇說:「妳敢亂講,我就要拿刀殺死妳全家…。」
此時被害人繼母剛好回來,小六男生才離去。
被害女生上樓後,才透露事件發生經過。
阿嬤說,她孫女乖巧懂事,功課也不錯,前天事發後,哭個不停,
一整夜睡不著,昨天請假在家休息。
她擔心孫女再遭欺負,才會要求學校叫加害男生轉校。

小六男生的父親向學校表示,孩子兩年前曾出車禍腦傷,此後情緒不穩定,
言語及動作有粗暴傾向;他與前妻離婚,孩子與生母同住,
希望學校多管教。他同意為孩子辦轉校,孩子昨天起請假。

學校輔導室表示,小六男生家庭背景複雜,念小一時起,
即由學校個案輔導,他經常上課遲到、打瞌睡,作業不交,
成績不好;由於缺乏自信、情緒控制不易,講話嗓門很大,但熱愛球類運動。

學校對外否認校園發生性騷擾事件,強調是一場誤會,發表聲明說,
「搶外套過程中發生肢體擦撞,而其他在場小朋友起鬨,以致引起不必要之困擾。」
縣府教育局接受學校說法,指學校已通報並作適當處置。

【2006/12/21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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