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地方新聞中心/連線報導】 2006.12.18 03:39 am


警界流行一句話:警察破案靠「兩監」,一是電話監聽,一是路口監視器,
但監視器設置弊端連連,多數形同虛設,少了這個利器,
警察辦案吃癟的事例不勝枚舉,有民代痛批,民眾犧牲隱私權,換不到改善治安,令人失望。

前幾年轟動嘉南地區的殺人魔陳瑞欽殺害五名親友案,
破案關鍵在監視器錄到他到南投棄屍時的車子畫面;
但今年花蓮縣劉志勤、林真米殺害五名子女命案,花蓮警方為追查這對夫婦行蹤,
調閱全縣監視器錄影帶追查,但影像都很模糊,讓警方吃足苦頭。

台南縣警局刑警大隊長林坤村曾針對全國路口監視器功效,
做為他的碩士論文討論題材,他說,一支好的監視器效能,
好比四名員警廿四小時站在路口監控,但台灣的監視器多數未能發揮功效。

新竹市政府花費一億餘元,在全市裝設近三千支監視器,但品質不全,
事故發生調閱影像追查時,不是沒錄到,就是模糊不清。

新竹市議員張祖琰指出,去年十二月間,有市民被大貨車撞死,
肇事路口有兩個監視器,問遍所有單位,都查不出到底是哪個單位裝設,
最後查出主機就裝在里長家,竟然鏡頭朝地,沒錄到任何可用影像。

台中縣清水鎮農會臨江辦處八月十日遭搶,警方調閱附近路口監視器,
發現沿線九支監視器全部損壞,沒有一支能用。

高雄縣大社鄉一家工廠今年遭竊,
警方調閱監視器才發現全鄉十六支監視錄影器壞了十支,民代痛罵「裝假的」。

各地監視器種種烏龍狀況多,高雄市警局刑警大隊長陳家欽說,
區里建置的監視器,多只要求看到里內概況即可,解析度也不高,
這是為何村里監視器治安派不上用場主因。

嘉義市警局刑警大隊長林炎田建議,民眾應破除「監視器最好裝在我家門前」的錯誤觀念,
由縣市警察局整合管理,現有遍布各角落的監視系統才有可能物盡其用。

【2006/12/18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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