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牟玉珮/基隆報導】 2006.12.16 05:23 am


19歲男子江清峰6日佯裝乘客,涉嫌夥同楊姓少年搶劫計程車司機,
還盜領被害人存款,警方追查發現江在案發後已入監服刑,
借提後再循線逮回楊姓少年,昨天訊後依強盜等罪嫌將全案送辦。

基隆巿警四分局調查,住北縣瑞芳鎮的江清峰今年9月涉及基隆巿愛一路
舞居小吃店青少年群架事件,涉嫌殺人未遂被移送法辦,
本月6日又與楊姓少年(17歲)謀議搶計程車。

6日凌晨3時多,江清峰跟楊姓少年在汐止巿福德一路、中興路打公用電話叫計程車,
見叫來的計程車司機年輕力壯,擔心打不過,不敢上車,
直到57歲的林姓男子在路口放客人下車,兩人才攔車,
叫林姓司機開往基隆巿情人湖風景區。

兩人待計程車駛至基金一路208巷,楊姓少年自後攬住林姓司機的脖子,
恐嚇有刀,司機嚇得交出隨身腰包,並被迫下車,江清峰隨即載楊姓少年離開,
在車上翻動腰包,見只有現金1000元、身分證和提款卡,兩人嫌少,
折返脅迫林姓司機上車,逼問提款卡密碼。

三人至基金三路、武聖街口,江清峰下車進超商自動櫃員機提款,盜領2萬元,
林姓司機坐後座由楊姓少年看守,稍後又被載回基金一路208巷趕下車;
兩人駛離後,又想要提款卻忘了密碼,返頭再找到司機,把他押上車,駛至基金一路便利超商提款。

江清峰記錯密碼遭系統鎖定無法提領,兩人悻然離去,
在安樂路二段趕司機下車,棄車在巿區停車格;
警方當天清晨據報,調閱監視器影像、電話通聯紀錄,
找出棄置超商垃圾桶的提款收據,翌日下午尋獲計程車。

【2006/12/16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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