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晚報/記者戴安瑋/台北報導】 2006.12.05 03:08 pm
梅嶺遊覽車大車禍後,交通部上午召開會議,決定成立專案小組,
儘速開會研議「強制老遊覽車淘汰年限」,目前先以10年為討論基礎,
對於營業用大客車普遍使用再生胎問題,也決定一個月內完所有法規修訂,
並全面禁止使用。
至於仍有許多遊覽車行駛危險路段,交通部也表示,已與警方連繫,
即日起展開全台大執法,不但要取締遊覽車違規行為,除懲罰駕駛本人外,
還要依公路法懲處遊覽車公司,懲處9千元至9萬元罰款。
據了解,公路總局長陳晉源昨天晚上已口頭向部長蔡堆自請處分,蔡堆表示,
現在不是談處分方時候,他希望陳晉源好好做,徹底改善營業大客車的體質。
蔡堆表示,行政院長蘇貞昌已表態暫不究責了,所以交通部一定會從道路設計、
建設到車輛管理、營運等相關環節進行檢討。他上午已指示所屬,
立即成立專案小組了。
交通部路政司副司長尹承蓬表示,包括研擬禁止營業用大客車使用再生胎法規、
建立遊覽車駕駛登記管理制度等,順利的話,一個月內可以完成,
可望於今年底、明年初實施。而建立遊覽車駕駛登記制度,則由於法規已訂定,
明年元月即可實施。
對於眾所關心的老遊覽車強制淘汰問題,暫以車齡達10年的遊覽車為淘汰基礎,
但到底最後是幾年的車子要淘汰,這還需要慎重討論。
【2006/12/05 聯合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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