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張柏東/玉里報導】 2007.01.06 04:41 am


縣警局有鑑反制詐騙行動,有些單位績效不彰,
和員警受理報案時態度不積極、推三阻四等因素有關。
昨天選在績效最佳的玉里警分局舉辦反詐騙行動劇時,
就把少數警員的不負責態度「演」出來,不諱言痛陳弊病。

縣警局從去年7月開始,把反制詐騙的績效納入員警考績與評比,
實施至12月為止,以玉里警分局績效最佳。
其中劉芳琪、潘修億、蕭明忠、江家銘、張天秤及吳逸榮等6名警員,
共成功的攔阻9件詐欺案被害人匯款給騙徒,減少損失達150餘萬元。

但花蓮縣部分警分局卻績效不彰,甚至還出現績效掛零情況。
縣警局長陳伯壎於是指示玉里警分局舉辦觀摩活動,
藉機傳授其他分局員警正確、有效的反詐騙技巧。

玉里警分局認為用行動劇演出最能夠表達,但是光歌功頌德是不對的,
因此特別安排演出少數警員在受理被害人報案時,
不負責任的態度行動劇,藉以做為警惕。

縣警局副局長劉筱隆表示,員警受理被害人詐騙案件時,
熱心不熱心、態度積極不積極,往往就是成功與否攔阻詐騙案件的關鍵。

希望員警們今後要以玉里警分局為楷模,全力以赴反制層出不窮的詐騙案件。

【2007/01/06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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